2013年2月22日上午,江蘇省鎮江市某戶一家四口疑因燃氣中毒,被發現倒在家中,父子倆當場身亡,母子倆尚在醫院搶救。而造成這起悲劇的原因,竟然是熱水器排煙道被鳥巢堵塞。死者的妻子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燃氣公司賠償各項損失計728899.50元。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承擔原告損失的20%。后經當地中級法院調解,雙方以18.5萬元了結此案。
燃氣用戶及其委托律師認為燃氣公司應擔責的理由:
1、燃氣公司未履行定期安全檢查義務;
2、燃氣公司接受客戶委托安裝天然氣管道前未盡檢查義務,未指出熱水器存在的隱患(筆者注:超期使用、氣源不匹配)。
法院判決燃氣公司擔責的理由:燃氣公司擔更重保護義務。燃氣公司作為天然氣提供方,根據“利益報償”和“危險控制”理論,應當承擔更重的注意和保護義務,對于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對使用方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
由此可見通氣點火前的檢查是非常重要的。實踐中,我們經常碰到類似的案例,主要是由于燃氣用戶方面的原因(維護或使用不當)導致燃氣事故,但都以自身不具備專業能力而認為燃氣公司應該承擔某項義務;法院也會據此支持用戶的訴求而傾向于由燃氣公司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而燃氣公司往往可能由于缺少相關的關鍵證據而承擔一定的責任。在燃氣公司來看,認為相應的責任和義務被加強了。在此,本文不探討責任和義務的分割和加強問題,主要探討燃氣公司防范通氣點火風險應采取的措施。
首先,我們看一下點火通氣的流程。主要由簽訂供氣合同、通氣前檢查、不符合整改、送氣等步驟組成。
其次在通氣前檢查過程中主要的安全隱患來自立管、膠管、灶具、熱水器等四個方面。
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們看看在通氣過程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用戶通氣前的檢查
1、幾種申請開通用氣的情況
1.1新建成后申請開通用氣
即房屋入伙后,用戶提出申請開通用氣。
1.2房屋所有權變更后申請開通用氣
即常見為二手房交易,包括買賣以外的其它情況。
1.3已報停的又重新申請開通用氣
2、不論上述哪種情況,燃氣公司都應將其視為新用戶,即一個新的合同關系。特別要強調,不管實際用戶是否變更(第三種情況用戶一般是同一人),均應重新簽訂供氣合同。
3、用戶通氣前的檢查
一般來說,簽訂合同時,燃氣公司并不了解用戶是否具備通氣點火條件,特別是安全隱患問題。為用戶提供通氣點火服務發生在簽訂合同之后,如因用戶方面的原因而不能完成通氣點火的情況應在合同中規范和明確,避免產生歧義或糾紛。如不規范和明確,用戶往往以燃氣公司為專業單位而自己不了解相關要求而強迫燃氣公司通氣點火。
對于第一種情況,燃氣公司應當在入伙時對用戶進行安全用氣宣傳,對本地區裝修中易對通氣點火產生不利影響的常見現象向用戶宣傳。燃氣公司應當編制“通氣點火檢查單”,包括燃氣管道設施、連接軟管、燃氣具、通風條件等,特別應明確不能通氣點火的強制條文。
通氣前檢查步驟:
①作業人員根據“通氣點火檢查單”(或該戶型系統大樣圖,或改管示意圖),核對通氣用戶、管道、閥門即設備情況;對集中掛表的應特別核對該戶的控制閥門;
②檢查燃氣管道設施、連接軟管、燃氣具等,外觀良好、無暗埋暗封(如有,應符合規范要求);通氣前,該戶控制閥門應處于關閉狀態;
③確認用戶購買的連接軟管為燃氣專用管、燃氣具的適用氣源與管道燃氣介質相符;實踐中,經常發生用戶使用的燃氣具不是新購置的,作業人員應特別關注,如從外觀推測燃氣具超期的,應向用戶說明,建議其新購置;如燃氣具存在泄漏等安全隱患的,不能點火;均應做好記錄,并向用戶發放《隱患通知單》(用戶簽字確認);
(二)幾種不予通氣點火的情況(供參考)
1、燃氣管道類
燃氣設備設置在臥室、書房或其它通風不良的房間內;廚房與臥室、起居室等之間無有門隔斷;
用戶私改燃氣管道設施的。
2、燃氣具類
燃氣具未安裝到位;
燃氣具的適用氣源與管道燃氣介質不符,對于之前使用液化石油氣而改用管道燃氣的應特別關注;
浴室內安裝非密閉式燃氣熱水器,只能為灶具通氣點火;
熱水器排煙管未采用金屬管道連接。
3、用氣條件類
鍍鋅管道暗封在吊頂(吊柜、地柜)內連接處使用非焊接形式連接,焊縫較多,或通風狀況不良;
燃氣管道與其它電器插座同柜暗封;
燃氣管道與其它電器、管道(管線)的凈距小于規范要求的;
灶臺采用可燃材料,使用難燃材料時未加裝防火隔熱板;
嵌入式灶具旋塞閥的安裝位置與灶具邊緣小于20cm;
廚房不具備自然通風和自然采光條件,凈高小于2.2米;灶具與墻面凈距小于10cm;墻面為可燃或難燃材料時,未加裝防火隔熱板;
地上暗廚房或燃氣管道設施安裝場所通風不良的,又未安裝泄漏報警裝置。
(一)系統氣密性試驗
關閉入戶球閥,如為集中掛表形式的,應關閉流量表后第一個球閥;拆除末端堵頭,安裝旋塞閥,接上U型壓力計,觀察氣密性試驗,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且不小于5kPa,時間不少于15min;若試驗不合格,停止通氣點火作業。
(二)系統置換作業
關閉旋塞閥,拆除U型壓力計,連接放散軟管,依次開啟入戶球閥、旋塞閥,注意事項:
1、集中掛表時一般為2人配合,開啟閥門時必須相互確認;
2、放散軟管末端應置于室外合適位置,避免排放的氣體竄入其他住戶或室內,放散時必須隔離火源等。
3、放散完畢后,關閉旋塞閥,拆除放散軟管;再連接燃氣具,請用戶回避后再進行打火試驗。
4、不得使用燃氣具直接打火進行燃燒置換。切勿使用抽油煙機、抽風機進行放散
(三)靜壓、動壓測試
進行靜壓、動壓試驗時,同時使用肥皂水檢查各連接部位。上述試驗數據應在作業單中詳細記錄。
(四)點火調試
請用戶回避,點火調試正常狀態,無黃焰、回火、脫火等現象。
如3次點火不成功,應暫停點火,開窗通風,用檢測儀檢測燃氣具上方、櫥柜等燃氣濃度,合格后方可再次點火調試,同時觀察流量表走字情況,再次檢查各連接部位。
應請用戶確認正常的燃燒狀態。
詳細填寫作業單,包括燃氣表型號、編號、表底數;燃氣具品牌、規格及型號、出廠編號;還應包括各種檢測結果(數據!一定是數據!)。
向用戶宣傳安全用氣知識:
(一)設施使用管理;
(二)日常使用安全;
(三)應急處置。
所有需要用戶驗收的均應請用戶簽字確認。
(再次強調真實、完整、全面、詳盡的記錄非常重要!)
1、熱水器或灶具(壁掛爐、小型熱水爐等)其中一個或多個不能通氣點火的,建議在其管道末端使用堵頭進行封堵,涂抹黃色油漆或貼上警示標識,有“嚴禁拆除或開啟”等字樣;如末端已安裝旋塞閥的,可加裝柔性橡膠端帽(僅供參考,更加嚴謹應如前封堵),貼上警示標識,有“嚴禁拆除或開啟”等字樣;
2、建議拍照(必須征求用戶同意后);應在作業單中詳細記錄,納入用戶檔案;
3、如點火后,發現燃氣具不能正常工作的,應拆除軟管。
如果您有更多好的建議,歡迎補充!